連云港市海濱技工學校
學生助學金發放的通知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建立健全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現將2022-2023年度國家助學金發放有關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
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對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學生。被資助對象還應是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在校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受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資助標準為春、秋兩季各1000元,合計2000元每年。
三、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打架、曠課等違反校紀校規記錄,無任何行政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向上,積極參加班級集體活動,無不良嗜好。
5.所有申請資助的學生需提供貧困證明材料,有生源所在地村委會或街道等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證明人簽字、加蓋公章),再由鄉鎮民鎮部門蓋章,方可作為參加申請貧困資助評審材料。
四、國家助學金認定依據
1.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2.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是否屬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 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3.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標準,學校收費標準等情況。
4.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5.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負擔、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
五、國家助學金申請、評審與發放程序
1.學生應該提前辦理好身份證。
2.每名準備申請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需事先如實填寫好《連云港市海濱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有其他證明材料,如父母殘疾證、低保證等證明材料需一起上交(復印件)。申請表及貧困證明材料于2022年10月20日之前上交各班主任處。
3.學校受理學生申請,各班級初審,并將名單及相關證明材料報評議小組審核。評審時間暫定為2022年10月21日。
4.學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將受資助學生名單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一周時間公示。
5.受資助的學生,學校組織統一辦理中職學生資助卡,由有關部門將助學金直接發放到學生資助卡內。
連云港市海濱技工學校
2022年10月14日